如果是在以前, 施文筝的提议,林禹寻想也不想就会拒绝,他不想离开程豪。 但现在, 意识到自己对程豪的感情之后,他却不再凭借本能行事了。 他仔细思考了自己和程豪的关系。 要让他不爱程豪, 是不可能的, 事实上,在发现了自己的心思之后, 他愈发地爱程豪了。 程豪就像是一束光, 照亮了他的人生, 而他愿意做一只飞蛾来追逐。 这些日子,和程豪在一起的每一分钟,他都是快乐的。 但他不想伤害程豪, 也不想诱惑程豪。 在这个世界上,男人和男人在一起,总归是不对的。 他可以喜欢程豪, 但绝不能把程豪拖下水。 然而他又做不到开开心心地看着程豪去交女朋友。 偏偏,程豪已经到了交女朋友的年纪了。 在这个社区, 十六岁还没有交过男朋友或者女朋友的人, 简直就是异类!事实上,很多人在十六岁以前, 就已经怀孕,或者让别人怀孕了。 程豪迟早会有女朋友。 他甚至还会有家庭,有孩子。 到时候,他和丹尼, 还会是程豪最重要的人吗? 程豪还会像现在这样,和他们住在一起吗? 他可以继续和程豪待在一起, 不去考虑自己的未来,但那样的话,在将来,等程豪有了家庭,他不得不搬出去的时候,一定会痛苦而又绝望,而且他如果他什么都不是,又要以什么身份待在程豪身边? 他是不是会成为程豪的拖累? 现在,他可以走另外一条路。 他可以暂时离开程豪,拥有一份自己的事业,然后想办法多赚一些钱……这样,他以后就可以成为程豪最信赖的朋友,永远都给程豪提供助力了,最好可以让程豪离不开自己。 哪怕程豪有了家庭,他也可以做和程豪朝夕相对的朋友、搭档、合伙人。 林禹寻想到了自己看过的拳击杂志。 那是某个拳击组织的杂志,里面提到了这个拳击组织的拥有人的一些事情……他如果能成为这样的人物,以后程豪不管是在打拳,还是成为了经纪人,亦或者拳击训练师……他都可以和程豪在一起。 当然,最重要的,是他有野心。 他想要变得强大。 林禹寻很清楚,只要把这封信给程豪看,程豪一定会同意让他去施文筝那里,程豪希望他能有所成就。 盯着那封信看了一会儿,林禹寻进了厨房,开始做午饭。 他拿出了一个鸡骨架。 这里的商店,会把鸡腿、鸡翅膀、鸡胸从鸡身上挖下来,分开售卖,剩下的鸡骨架一般就用来做饲料了,不过在贫民社区这样的地方,也会有鸡骨架卖。 这是非常便宜的。 程豪回来的时候,林禹寻都会做大块的肉,程豪需要吃那个,但程豪不在的时候,他做的食物都会比较便宜。 比如今天,鸡骨架剁成小块加土豆煮一煮,再弄点青菜,就是一顿营养丰富还便宜的午餐了。 等做完饭,林禹寻也做好了决定,他坐在餐桌前,开始给施文筝写信。 他表示,等过了圣诞节,他会去施文筝所在的城市找他。 而现在,刚刚进入十二月。m.jZFcbJ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