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不是过去三百年你才能忘了?” 白端端撩了撩头发:“我的头发!我卷发了!”她兴奋道,“我早上六点就起来做发型了,你看到没?我平时都是黑长直,但是今天是大波浪的,我这么大的改变,你就没发现吗?还有你看,我今天都刷了睫毛膏,所以睫毛是不是很长?这个口红颜色也和我裙子颜色很配吧?是今年tom ford的新款,你妈看了肯定会羡慕……” 大概女人天生对化妆品、衣服和发型这些话题就充满激情,白端端一讲起来,也不顾上季临有没有兴趣了,她十分满意自己今天的造型,忍不住就想要倾诉。 而也是这个刹那,季临终于想起了上次遭遇这个场景是什么情况。 是李敏。 李敏问过自己一模一样的话题,但当时自己回答的是什么?季临忘了,只知道自己同样没觉得李敏有什么不同,像他回复白端端的一样。 只是这两个人的反应却完全不同了。 季临记得李敏当时没说什么,只抿了抿唇转身走了,而白端端呢,白端端听了却相当不满意,也一点没掩盖自己的情绪,然后她就这样拽着自己,一边讲解一边强行挤占了自己的目光,逼迫自己正视那些“不同”,巴拉巴拉,漂亮的嘴唇就没停下来过。 也正是因为这样,季临被迫不得不去注意了白端端今天的“变化”。 她确实换成了卷发,季临其实不太喜欢卷发的女生,觉得看起来会不太温顺,但此刻白端端的卷发却很漂亮,她看起来也不温顺,或者说,她和温顺这两个字从来连一笔一划的关系也没有,但她一脸兴奋地解释着自己如何做出这新发型的样子真是很好看。 她的口红唇色有点太红了,要是别人用,肯定太夸张了,但配上她瓷白的皮肤,却是恰到好处的肤白貌美。tom ford?原来她喜欢这个牌子。 裙子是鹅黄色的,这颜色太挑皮肤了,但白端端穿着倒挺好看,这么一抹黄的到处蹦跳,让她看起来显得更小了。 只是看到鞋子的时候,季临皱起了眉:“今天是徒步,你穿个细高跟走路?” “这是jimmychoo的鞋子!虽然是去年的老款了,但是穿着超舒服的,而且颜色超配这条裙是不是?这鞋子配这裙拍照才好看,哎,来来来,正好你在这里,帮我拍个照吧,我要发朋友圈!” 季临还没反应过来,手里就被塞进了白端端的手机,然后她不容分说地跑远了,找了一个能拍到远处山脉和湖景的角度,接着就朝自己招起手来。 “拍呀,季临!” 白端端一边喊一边含着笑,她比了个剪刀手,又似乎嫌弃这个姿势太过老土,于是想了想,比了个心,季临知道她这分明是在拗造型,但行为上来看,就仿佛是她对着自己比了个心,猝不及防的,季临突然觉得有点紧张。 —— 白端端摆了半天造型,终于屁颠颠地重新跑回了季临身边,她道谢后拿过手机,本来准备挑选一张合适的发个朋友圈,彰显自己还好好地活着,结果一翻开相册,她就皱起了眉头。 季临给她拍了十来张,结果张张都是糊的! 这么好的背景,这么好的表情,白端端简直想要哀嚎:“季临,你一张照片手抖也就算了,怎么张张都手抖啊!你这是有毒吧,故意不给我好好拍!” 这地方凉快且有湖风,然而大概连续手抖了十几张实在也有点丢人,季临此刻的脸有点红,他垂下了目光,第一次显得竟然有些局促和不自在,然后他找了个相当拙劣的借口—— “昨天做饭做菜又洗碗,太累了,手没恢复过来。”M.jZfcbJ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