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丈惊讶地看着朱允炆,冯上六与冯麦子也有些惊讶,还有商人想要固镇的莲藕,竟然只要两分利? “少年郎,你莫不是开玩笑,这藕,真能拿出去卖钱?” 老丈不确定。 朱允炆笑着说:“你们有多少,我收多少,哪怕是十万斤,我也吃得下。” 杨士奇瞪大眼,皇上这口气是不是也太大了…… 夏元吉已经习惯了朱允炆的大手笔,连盐场可能会多出十几万盐引都不放在眼里,还会在意十万斤莲藕?只不过盐那东西可以放,一年两年也坏不了,这藕可放不了多久啊。 朱允炆可不会干出自掏腰包浪费东西的事,没错,藕是放不久,但藕粉可以啊,深加工,再加工,提价卖出去不就是了…… 如果夏元吉知道朱允炆的想法,一定会喊一声:奸商啊。 第七百二十九章 宜将剩勇追穷寇 奸商不奸商无所谓,朱允炆不在意。这里不靠谱的气候导致旱涝经常到访,指望田里的产出活命,估计二十年后这群人手里还存不了两贯宝钞。 养殖莲藕是一个不错的副业,有河船便利运输容易,哪怕是拉到南京去也用不了多久,实在不行就在固镇设置一个藕粉加工厂,还能解决一部分劳动力就业问题…… 藕粉这东西早在北宋时就有了,比如传说中“寇准牌”天池藕粉(ps:此处天池为池塘名,不是长白山那个),南宋时期的“西湖牌”藕粉,但这玩意自出世起,就是宫廷贡品,贵族想吃都不容易,更别说寻常士绅了。 朱允炆打算卖藕粉,多赚点钱挖井也好。 老丈不相信朱允炆,谁会傻乎乎收那么多藕,这东西可不能搁坏了,浪费可是会引老天爷惩罚的,于是问:“你莫要欺老夫,你说家里有几口人,又能吃多少?” 朱允炆难以回答这个问题,总不能说后宫几千号人,大明几千万人吧。 但总需要给他一个定心丸,朱允炆对老丈保证:“我们是商人,只要你们愿意开塘养藕,咱们就能签署契约,但凡是你们的藕,我们全收。契约里还可以写上一条,若商人不至,莲藕不销,每一亩池塘可索赔两贯钱钞。” “二贯?” 老丈站了起来,就连冯上六、冯麦子也一脸震惊。这穷顿的小地方,谁家能称个两贯钱啊?这人张嘴就是两贯,这以后日子岂不是…… “当真?” 冯上六连忙问。 朱允炆认真地说:“可找县衙盖印,以成契约。” 老丈再三确认,终于相信了朱允炆,翌日一早,村里的人都听说了挖塘养藕的消息,家家户户都嚷嚷着参加,近百人成群结队进入固镇县,着实把知县卫膑吓了一跳,还以为出现了多大的冤情。 卫膑见朱允炆、冯庄的人已经达成协议,想了想这事可行,毕竟外面荒地不少,挖一些池塘也就是费点力气,何况商人来收货,对百姓也有利处。 考虑到契约的简便性,加上百姓不放心二八分成,认为这种方案过于冒险,万一没卖出好价钱,万一亏了,万一分不了多少…… 百姓只希望马上看到收益,不希望冒险,于是与朱允炆商议,能不能以每斤两文钱的价全部收购,朱允炆看着老丈与众人,目光中多少有些无奈,这里的人只想求稳。 既然如此,那也简单了。 朱允炆答应每年九月至十二月分十次前来收购莲藕,固镇百姓将莲藕挖出,清洗干净后,送至浍河渡口,当场过称,以每斤莲藕两文、每斤莲子三文价收购。 夏元吉出于严谨,还添加了一些附加内容,比如突发情况,诸如河道走不了船,大雪封路等,收购延迟,收购时标准如何,滥竽充数则退回等等。 契约写好,朱允炆亲笔写下了“年六百”,并用了“实践出真知”印,至于老丈等人,就由衙门文书写上名字,按手印即可。 欢喜的百姓回去了,朱允炆等人则出了固m.JzfCBj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