挂上电话,我便去穿上了衣服。也许是因为我懒惰,我从小就觉得穿衣服很麻烦。这时,我突然冒出一可笑的想法,如果人都不穿衣服该多好啊?大家都赤裸裸的面对着,交往会不会就变得简单了?远古的人类就生活的相当简单,岂不是也挺好的。可是又该会有怎样的审美观呢?可能对身材的要求会特严格,而我这样没有轮廓的身材一定会被淘汰,所以这样也不好,赤裸裸的走在的人烟稀少的地带,发生强奸的几率会很大,社会岂不是乱套了。想到这些,我还是认为穿上衣服比较保险。 临出面前,我给艾微儿发了条短信,我在门口等你,朋友约我俩去吃饭。 在门口等了片刻,艾微儿却迟迟没有回短信。我拿起手机拨通了她的电话,嘟了好久都没人接。我去穿衣服时,不是给她说过叫她去换衣服吗?难道艾微儿那么小气?因为我说不喜欢她画的那幅裸画,她就生气了? 在门口来回的渡着步,我又拨通了几次她的电话,可是仍然没有人接。我便去敲了她的房门,这时她的房门被打开了。 “找谁?”开门的是一男人,穿着很清凉,虎背熊腰。个头很高,我需要仰视。留着烙腮胡子的脸,感觉很是凶狠,痞气也很重,是我想象中的社会人。 “对不起,我敲错门了。”我记得艾微儿跟我说过她有男朋友,可不是画家吗?人不可冒相,艾微儿对这点也用不着说谎。 “你傻啊?”这男人丢下嚎声,接着咣叽一记就关闭了房门。顿时我好象被这扇房门拍着了,清脆且带劲,心里甚是不爽,可又没什么反悔的余地,只能闷声受气。 我一直以为,我在爱情里是洒脱的。不管我爱的人是否和我在一起,还是与他人结婚生子,只要她过的幸福,我都是爱着她,包容着她的。此时此刻,我的内心感受却截然相反,我容不得那个男人在她家里,而且穿着那么清凉的出现在我眼前。这摆明了他在向我示威,艾微儿是他的女人。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,这我相信。感情是俩个人的,就算半路杀出个程咬金,最后也总要有一个人退出。而我们中间,我坚信退出的会是这个男人。 “老公,你站在别人的门前干吗的?你晕啦,这才是咱家。”木子突然的出现,算是给我解围了,因为堂堂要见我的女朋友,我答应过的总不能独自前往。也因为赌气,所以我要正大光明的与木子同去。 “走吧,木子” “我才刚到,累死了,又要去哪啊?”木子喜欢穿高根鞋,只要走动就会跟我喊累,我都已经听习惯了。我曾经也提议过让她穿运动鞋出门,可是她却没放在心上过。可见只要是能美美的,女人什么代价都会付出的。 “咱们去吃饭,我饿了。” “你一定是被饿昏了,才会走错门的。老公,下次不要那么傻,饿了就去吃饭别担搁,不然这样会生病的。” “我知道了。”这时木子对我的关心,我甚是很感动,因为除了家人,已经好久没人这么关心我了。 赶到mimosa餐厅,堂堂和雨辰已经吃饱了。堂堂对我的出现并没有多少新奇,她看到我时只是打了个应有的招呼,那双眼睛(堂堂本人自说是看人相当精准,只要打眼就知道对方是什么人品的透视眼。我到没有证实过,这次终于有机会,给她测试一下到底有多准,也让我知道对木子不是相当了解的地方还有那些?)就转向了木子,久久久久都忘记了跟走到她面前的木子打招呼,多亏旁边的雨辰的提醒,气氛才没弄到尴尬。 才坐下一会儿,凳子还没有暖热,木子和堂堂就聊开了。这也再次的说明女人都是由一个人,我认为是女娲创造的。甭管认识不认识,只要坐在一起就有的聊,可见九九归一,心曾相识。这句话,用深奥的佛法来解释,一半是讲给女人听的。而另一半的男人,是记在心里的,因为十之八九的男人都有同样的感情困扰。 mimosa餐厅最好吃的食物,莫过于由mimosa制造的点心和mimosa酿造的法国葡萄酒。自从我去过法国之后,就忘不掉mimosa的味道了。所以每每来到mimosa餐厅,我都会点上有关于mimosa的所有食物。这次谁请客谁倒霉了,因为这里的食物很贵,所以我才不常来的。 mimosa原本生长在澳大利亚,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库克的船长,不远万里把mimosa从澳大利亚带到了英国,接着又被英国人引种到了法国的普罗旺斯。因为这里的土壤富含硅质,且气候温和,非常适合mimosa的生长,所以就落户在这里了。 mimosa是普罗旺斯一年之中开的最早的花。普罗旺斯的夏天是薰衣草田,在春天即将来临时,漫山遍野的是金黄色的mimosM.jzfcBJ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