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什么才是对的啊……” 【事实上,国有经济政策里最重要的盐铁官营是一项极其优越的制度,自管仲“官山海”政策以降,历代统治者或用或否,断断续续数千年依旧没有完全脱离这项制度,盐铁专卖给每个用策的政权都带来了可观的收益。 在后世,铁的大量开采和武器的多样化使得其不再被作为主要的专卖货物,但是盐,一直是历代封建政府牢牢掌握的最重要的专卖商品,专卖盐的收入也成为历代政权的重要财源。 政策本身是没有问题的,有问题的是对政策的补充和执行政策的人。 那么,当时的统治者该怎么做呢? 要讨论这点,我们要先理清当时的民众面临什么样的问题。 首先,官府生产的食盐苦涩而价高,劳动人民只能不食或少食;生产的铁器质量低劣,民众几乎不能使用。但是这样低劣的产品依旧被强买强卖。 其次,税项繁杂、税目繁多,在层层盘剥之下,底层群众交税之后几乎无法正常生活。 最后,不可忽视的人性问题。 盐铁官营是由盐铁使、盐政之类官员控制的。在当时缺乏监督、又没有权力制衡的情况下,官员们的野心越来越大,出现了“野火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”的贪污与腐败。 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,我们并非当朝当事人,无法理直气壮地说出指导教育的话,但是有一个故事或许可以带来一些启示: 在大汉的风采褪去的千年以后,一个异域的国家,统治者同样遇到了需要采用国营经济政策才能度过的难关。为了防止国营经济政策导致的社会动荡,这位统治者采用了“损有余”、“补不足”的政策。 “补不足”是为受到影响的平民提供的大规模就业,适当弥补他们的生产因此受到的损失。 而“损有余”呢,则是按收入和资产的多寡而征税。比如说,对每年能挣30金的人,就收他三十税一;对每年能挣300金的人,就收他十税一。 同时,为了避免政策实行过程中的腐败,他给出了三个措施: 首先,对给平民补偿的发放权限进行严格的界定,尽量从中央政府直接划拨。增加中央政府话语权,减少地方官员自由裁量的权力; 其次,通过建立规则和程序,对补偿金和补偿物的使用权严格限制,落实到每个家庭甚至每个人; 最后,建立专门用于投诉腐败的渠道,便于及时发现和受理救济平民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腐败事件。 也许,这个事例能对当下经济政策的改良起到一定的作用?】 第5章 兴利之策(下)M.jZfcBj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