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嗯,自幼相识。” 方楚宁暗忖,自幼相识竟输给了雁王,你这不争气的,一定是闷葫芦,没有长嘴,他眼神里恨铁不成钢的意思太过直白,谢珏忍俊不禁,或许是太过熟悉了,他不必猜都知道方楚宁在想什么,可他也不能解释什么,若不是方楚宁不顾一切地靠近,他们未必会有结果,他是这段情感中,最怯懦的人,时刻都想着退缩,没有坚定地选择过他。 “那你是几岁认识他的?” “四岁。”谢珏说,“去学堂时认识的。” “你们是世交,为何相识这么晚?” “我儿时身体不好,不见客,三岁后才勉强能站稳。”谢珏也没有隐瞒,这些事在戏本里自然是没有的,谢珏作为镇北侯府的二儿子,一没有谢璋备受瞩目,二没有谢珣锋芒毕露,在去宁州前,二公子就像镇北侯府的隐形人,不争锋,不逐鹿,儿时这段事也只有亲近之人知道,等谢珏崭露头角时,二公子已是一个冷漠,强大的军师,在宁州时甚至能代替侯爷下达作战命令,因此有一些戏文里,也有谢珏对方楚宁强取豪夺的本子,方楚宁还看过一次,嗑着瓜子听得非常入迷。 “那你为何喜欢他,他为你做过什么?”方楚宁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问,交浅言深没必要,可不问吧,心里总是痒痒的,好像有什么东西一直催促着他一定要问清楚。 他为何要好奇谢珏喜欢方楚宁,他自己也没有琢磨明白。 “他为我所做的,太多了。” “例如呢?” 谢珏轻笑,“人与人的相处是润雨细无声的,喜欢与眷恋也是日积月累的,我们从小一起长大,习性相投,志趣相近,我们门当户对,有相似的成长背景,我们能轻易地理解对方所做出不同于常人的决定,我们也能在彼此低潮时相互陪伴,又能在风声鹤唳的京都中有一样的危机感,所以我们彼此了解,彼此靠近,也有了一样的理想。喜欢,那就是很自然的事,在我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喜欢与他朝夕相处,为什么与他在一起会觉得快乐,有趣时,我就很喜欢他了。” “或许那是青梅竹马的错觉。” “曾经,我也以为是青梅竹马的错觉,所以有意疏远过他,所以我只身涉险去九死一生的地方,可我竟在这里遇见他,从认出他的那一刻我就知道,喜欢就是喜欢,青梅竹马是青梅竹马,就算我有一群青梅竹马,我心动的人,也只有一个人。” 方楚宁喝着女儿红,敏感地抓住了不对劲的地方,“你去九死一生的地方,为什么会遇见方楚宁?” “缘分吧!”谢珏说。 方楚宁被敷衍得很不悦,“我像是一个蠢货吗?这么好糊弄?”M.JzFCbJ.cOm